農路修繕設計不當 火大村民要求改善

記者 倪楷閔/萬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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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村東光社區日前因產業道路(農路)修繕工程設計不良,引發民眾反彈,昨(27)日下午14時,花蓮縣政府、議員簡智隆、代表江溫和、村長馬鍾啓、鄰長王金美、工程承包商及多位在地村民與會討論。村民表示,希望能找出補救方法,否則不排除阻擋二期工程施作及要求工程破壞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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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姓村民表示,這條農業道路做的很草率,上面路段有排水溝,下面路段卻没有施作排水溝或涵洞引水,導致水積向邊坡及積水溢向道路,路面高低差10-30公分的危險路段,已有多人因會車或開(騎)車不慎而差點翻車跌倒。質疑規劃是紙上作業,設計前没實際會勘,希望未來在設計規劃前能找當地的民眾共同會勘討論。林姓民眾也表示,工程路面僅作3公尺寬,結果旁邊農作物都被機具挖、壓的亂七八糟,這是什麼樣的工法?農民的損失要跟誰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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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馬姓村民指出,縣府技士對於第一期工程缺失部分的回應內容,質疑這個設計規劃是否未納入在地村民意見而憑空想像出來的,也未明確指出到底是何人意思,依縣府專業的高度,不太可能做出没有適當的避車道、安全標示、防撞桿、排水設施及道路高低落差大的危險農路來,讓縣府的美意被大打折扣。他強調,當初設計若有不週的地方,在施作過程中,監造、縣府人員、議員、代表及村長都可以當下看到缺失而提出變更設計的補救措施,為何都没人提出?原以為會因安全出現重大瑕疵而導致無法驗收,怎知結果竟會出現一期工程缺失併入二期工程中來改善的的規劃!在地村民希望二期工程在施作前,先把一期工程的缺失改善完再接續進行,否則工程車在此數百公尺的路段與農民會車,農民僅能向危險的邊坡停靠或一路倒車至有避車空間的地段。村民認為,倘若縣府執意孤行,只好讓工程車傍晚後上山或封路暫不讓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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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技士回應,此次說的第一期工程是108年年底的案子,第二期工程是今(109)年的另一個案子,是接續在第一期路段的上方,這部分要釐清。至於第一期民眾所列的缺失,確實在當時的規劃中並没想到,現在該路段做完了,對於需要再補強安全與排水部分的缺失,會在進行二期工程前解決,同時也會要求包商應避免對週邊農地的影響與破壞;至於二期工程開工日因考量適逢箭筍季節,依這次討論中農民意見於5月中旬再行施作,施作前會先完成第一期缺失改善,確切時間會再與議員、代表及村長等人於4月25日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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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認為,民代為地方爭取建設經費是好事一樁,也深值肯定,但若施作出來是個危險事物,那肯定是會遭民眾反對。當地江代表表示,在完工後有針對問題要求改善,但回應是併二期改進,只是令人竇疑是舊版產業道路可以勉強會車,第一期修繕工程施工完成後卻完全無法會車,且靠山谷邊無任何安全措施(夜晚及起霧時非常危險,因視線模糊),更無排水系統(下雨時會積水)。請問這有缺失的工程是如何通過驗收的?在施作過程中,監造、縣府人員、民意代表們為什麼都没人發現?第一期工程在全路段的中間,第二期工程卻接續在上段施作,若為同一案,怎不從山上往下施作?記者發現有村民(記者網友)在個人fb上抱怨工程可能會害出人命,某代表卻以洗板的方式提醒所有回應者要心存感恩能有這些經費修路,並且提醒不要帶風向,影響民意代表的努力形象及後續工程?….,記者希望這事趕快落幕,還給地方民眾一個安全的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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