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閔/玉里報導

花蓮縣玉里鎮一潘姓民眾飼養的四頭水牛日前走失,觀音派出所警員劉振德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展開搜尋,劉警員一連三天努力不懈地找尋下,終於尋獲水牛。


警員劉振德表示,轄區潘姓里民至觀音派出所報案,慌張的表示自己所飼養的4頭水牛掙脫繩索走失,找尋了一整天仍無所獲,水牛是其花新臺幣10萬多元購買的,更是收入的主要來源,又擔心牛隻會跑到馬路影響用路人及車輛安全,在無計可施之下,才硬著頭皮到派出所請求協助,希望可以找回飼養的牛隻。劉警員了解狀況後,一邊安撫潘姓民眾焦急的心情,一邊仔細詢問牛隻特徵,再請潘姓民眾帶領前往牛隻走失地點查看。員警到現場發現走失地點為秀姑巒溪,溪邊長滿比人還要高的芒草,且溪水湍急,從地上泥濘的牛腳印研判牛隻可能跑至秀姑巒溪河床裡面,劉警員遂沿著堤防沿線擴大搜尋,並且於附近詢問農民是否看到牛隻的蹤跡。在劉警員一連三天利用巡邏、勤區訪查及勤餘空檔時間不間斷的尋找下,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秀姑巒溪河床發現牛隻的蹤跡,立即聯繫潘姓民眾到場確認,失而復得的潘姓民眾頻頻向劉警員致謝,直誇管區真的好熱心,如此重視里民的需求。


分局長呂育騰表示,秀姑巒溪流域及其支流皆有民眾養殖水牛及黃牛,因牛隻採放任式吃草,無人看管,偶而會有牛隻掙脫牽繩跑至馬路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情事發生;近五年花東鐵路至少發生五起火車撞牛事故,而牛隻撞擊道路上汽機,導致人員傷亡憾事更多達10起以上,影響公共安全甚大。基於安全,在此呼籲,飼主應架設護欄,確實將飼養的牛隻栓緊並且綁緊牽繩,避免類似的情節再發生。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 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造成交通事故者,另依違反公共安全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