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敏/富里報導

日前有精神異常男子在花蓮縣富里鄉道路上大聲喧嘩、咆哮,玉里警分局富里分駐所警員林建宏、陳永光接獲通報火速趕赴現場,兩位員警為緩和男子亢奮情緒,便與男子攀談閒聊,安撫男子激動的心情,待男子情緒穩定後,協同家屬將男子送往富里衛生所就醫,並且安全護送返家。

警員林建宏表示,患有精神疾病蔡姓男子(45歲),已數日未按時服用藥物,因此導致情緒失控離家,並且跑到馬路上大吼大叫,蔡姓男子隨意走在車道的行為,已嚴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林建宏、陳永光兩名警員見狀,深怕蔡姓男子發生危險及有傷人行為,立即通知家屬前來安撫,與家屬合力將蔡姓男子送往富里鄉衛生所治療,經衛生所醫師診治後,蔡姓男子表示不願住院,並且稱返家會按時服藥;員警為避免蔡姓男子返家途中情緒激動,主動護送蔡姓男子返家,並且陪同確認蔡姓男子服用完精神藥物後,林建宏、陳永光兩名警員終放心離開。

分局長呂育騰表示,對於患有精神疾病者,家屬應提醒患者按時服藥並且避免其接觸相關危險物品(含酒類),嘗試瞭解病患發作的原因,觀察患者是否受到精神症狀干擾而產生暴力行為,亦或是利用暴力行為來表達不滿或威脅滿足其需求。發生暴力行為時,家屬亦要控制自身的情緒,避免更進一步激怒病患,同時與病患保持適當距離,防止受到傷害,也要保持耐心與同理心安撫病患情緒,必要時可以尋求當地衛生所、警察及消防機關,協助將病患送往醫院緊急處置與評估是否接受強制住院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