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閔/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依衛生福利部最新通知,繼109年4月20日撥付第一波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六類對象後,於4月29日加發低收入戶18歲以上至25歲領有就學生活補助者,4月至6月期間每人每月新台幣1,500元,已於29日下午1時撥入符合領取資格之民眾帳戶,合計506人受惠,總金額新台幣75萬9,000元。

縣府社會處表示,第二波關懷弱勢加發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核發項目,民眾得免申請手續,社會處檢核資格後主動發給,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受補助帳戶,縣府副秘書長兼社會處處長張逸華鼓勵民眾以郵局帳戶申請補償金,可加速發放流程,已申請民眾若檢附非郵局帳戶可主動來電社會處救助科(03-8225178轉397)洽詢更改帳戶事宜,以爭取撥款時效。此次撥付為109年4月份補助,自5月起依衛生福利部規定改由縣府提供媒體檔由花蓮國安郵局處理撥付作業。

此外花蓮縣政府於4月29日發放7日前申請之民眾(依衛生福利部完成匯入資料之期限)第二波防疫補償金,發放人數34人,總金額新台幣44萬5,000元,與第一波發放人數合計共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