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聘僱守住荷包 避免觸法受罰看這裡

記者 倪楷閔/台東報導

您家有家庭看護聘僱的需求,或是曾有遭遇不明法令而受罰的問題嗎?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日前處理兩件申請家庭看護工,因違反相關法令受罰的案例,社會處勞工科特別提醒民眾應遵照法令申請,或是電話衛生局長照管理單位、社會處勞工科、臺東縣政府外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詢問,避免觸法受罰,守住自己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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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小文父親住院,申請聘僱的家庭看護移工亞蒂終於可入境工作,但因疫情關係,亞蒂入境時應接受由政府安排「集中檢疫」14天,無法立即上工,仲介公司隨即推派一位看護工阿妮來照顧小文父親14天,不料在第10天時移民署專勤隊至病房查驗阿妮身分,經查發現阿妮為非法移工。
此案例其雇主小文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第1項: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依同法第6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仲介公司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小文申訴說明,她並不清楚阿妮為非法之移工,因仲介告知阿妮為外籍配偶,所以不疑有他聘用阿妮來度過14天的空窗期照顧父親。為避免受罰,勞工科建議小文應檢視外籍配偶之相關證明文件,檢視重點有3步驟 ,1.查其是否有身分證或居留證,證件上照片是否為本人。 2 .查居留證是否過期。3 .查居留原因是否為依親,有否註明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就可以知道資料是否正確,也可以保障自己避免觸法受罰。
內政部移民署也有網站可供查驗居留證真偽,雇主可自行上網查驗,查詢網址 : https://bit.ly/3a8nQ4P,任何疑問都可撥打:089-359740(台東縣政府外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詢問,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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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案例,家庭看護工Marry在王先生家工作已9年,Marry因家人生病故與王先生請假返鄉1個月探望家人,Marry返鄉後,王先生家中出現30日空窗期無人照顧家中高齡96歲的母親,王先生緊急詢問仲介公司尋找人力,仲介公司告知剛好有一位名叫珍妮的短期人力看護工,王先生因不懂法令規範即致電至台東縣政府外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詢問短期人力看護工是否合法,外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回覆,在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達1個月者以上者,能申請補助給付的喘息服務,民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若有喘息服務的需求,可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申請,各地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有專人提供申請喘息與其他長照服務相關資訊與諮詢服務。也可聘僱本國看護工(照顧服務員)來照顧家中長者,度過Marry請假返國的空窗期。建議向台東市寧波街195號一粒麥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089)960200,或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一段774號祥愛企業社,電話:(089)332198,尋求協助。同時,臺東縣府也告知王先生相關法令規定,如不小心聘用珍妮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第1項: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罰責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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