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閔/台東報導

臺東縣政府因應臺東活水湖及周邊場域專區委外經營管理契約於今(109)年度6月30日屆期後,於新標案辦理前之活水湖場域重新規畫期間,為顧及民眾遊憩安全,自7月1日起將聘任具水域安全證照及專長的守望員3名,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採輪班方式巡視守望活水湖,採柔性勸導提醒民眾注意安全,呼籲民眾勿戲水及游泳,屢勸不聽者,將會同警消單位,採錄影存證方式依法執行水域安全管理權責。
縣府教育處表示,臺東活水湖將提供遊客免費出入不需繳納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任何設施設備使用及戲水游泳,活水湖場域與周邊,縣府也將設立未經許可,禁止擅入游泳、戲水等遊憩行為之警語告示及入口警語警示系統,以防範溺水事故發生並且維護民眾生命安全。
為持續推動水域活動,機關團體得依「臺東活水湖水域使用申請須知」,於活水湖申請從事水域遊憩、教育推廣、救難演習及公益活動,須核報縣府主管機關同意,且須配置合格救生人員等安全措施,以遵守相關水域安全規範;惟不受理一般民眾個人申請使用。

縣府指出,臺東活水湖為臺東特色景點,為能妥善規劃園區、強化場域特色並且與森林公園遊憩規劃能相互輝映,未來將持續辦理新年度活水湖及周邊場域專區委外經營管理,經結合外界資源及企業管理經營模式,得以有效活化公部門場域,以有效發揮臺東活水湖的遊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