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貯存設施污染預防 花蓮縣環保局辦理「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暨七條五場址管理說明會」

記者 倪楷閔/花蓮報導

與業者互動情形

花蓮縣環保局今(3)日於花蓮縣勞工育樂中心辦理「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暨七條五場址管理說明會」,期使花蓮縣加油站及其他具有地下儲槽之業者能瞭解現行相關法規與污染防治技術,管制污染源頭,杜絕地下滲漏污染情形發生。

GIF

所謂七條五場址,是指環保機關得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七條第五項之規定,命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場所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執行污染改善應變必要措施,若於十二個月內執行完畢,經所在地主管機關查證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濃度低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得不公告為控制場址。此次說明會參與人員包含轄內常見污染場址類型業者,包含加油站、業區管理單位、加油站商業同業公會、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所花蓮供油服務中心、花蓮航空站等列管事業。

劉瑩三教授介紹地下油槽查核重點與整治經驗分享

今日說明會授課講師為加油站污染調查及整治案件有豐富審查經驗的國立東華大學教授劉瑩三,劉教授針對地下油槽查核重點與整治經驗做分享,同時也重申現行管理辦法對於污染防制設施之規定,讓大家對法規再一次的溫故知新,另外講師亦分享三處場址整治歷程,讓與會的朋友有不同領受及收穫。

人員與會情形-2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已於109年5月12日公告「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修正後更名為「貯存設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預計1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期能更完整杜絕油品對土壤及地下水之污染,確保本縣土壤及地下水之品質。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