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合法外更應重視民意 臺東縣府針對光電案進行檢討

記者 倪楷閔/臺東報導

針對近日池上火車站周遭私有的建地設置太陽能設施一事引起議論,臺東縣政府特別在昨(10)日主管會報中進行檢討,縣長饒慶玲鈴特別指示:農業、建設及財經單位必須特別用心,另,此類屬一般例行申請案件,原在科長層級即可核准決行。饒縣長為表重視,指示改由局處長親批。

饒縣長表示,池上鄉以廣闊稻景與「池上米」聞名全臺,縣府將會持續守護臺東重要的稻作生產區及景觀維護,未來對於地面型太陽能設施無論是否合乎法規規範,皆會請地方公所表示看法,並且考量景觀、環境保護、安全及多方意見後,方予以核准申請。
臺東縣綠能推動辦公室表示,近日太陽光電業者於池上火車站周邊建地動工設置太陽能引發關注,雖此案設置場域非為農業用地,申設程序也符合目前法令規範,亦應考量地方觀感及整體農鄉環境營造,未來,將請鄉鎮市公所提供意見,以為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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