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閔/吉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今(10)日上午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吉安鄉光華工業區附近道路有牛隻出現。轄區光華派出所員警獲報後趕到現場,並且立即實施交通管制,防止意外發生。
經過一番詢問,警方很快便聯繫到年約56歲的宋姓飼主,請飼主迅速將現場牛隻帶回,同時告發宋姓飼主疏縱行為。
吉安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呼籲相關飼主應善盡管理責任,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衍生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