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權益保障進一步 立委劉櫂豪強力提出船員法修正  前往高風險區域須告知

採訪中心/報導

行為日益猖獗於國際各大海域的海盜,已成為各國船隻從事海事行為時主要風險之一,立法委員劉櫂豪為保障船員權益,自上會期起推動《船員法》第87條修正,於今(28)日正式通過交通委員會審查通過,未來船員隨船前往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區域,船商若無依法雇用私人武力保全,則應告知船員並由船員決定隨船與否,完善船員面對高風險航程之知情權保障。

今(28)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船員法與商港法條文修正等案進行審查,立法委員劉櫂豪就船員法第87條提出修正草案,將原先規定「船員隨船前往戰區,應依船員之意願,並簽同意書」條文,擴及至「受海盜威脅高風險區域」,以確保船員在隨船航行前,得充分清楚瞭解風險並自行評估,確保船員自身權益能受到較完善之保障。

立委劉櫂豪表示,原船員法對於船隻前往戰區有特別規範,必須保障船員的知情權與決定權,然近年國際形勢較為和緩,但恐怖組織活動範圍逐漸往海上擴展,海盜行為日益猖獗,對船商及船員皆造成莫大威脅。立委劉櫂豪指出,對一般民眾而言,海盜可能只是存在於新聞或故事中的角色,但對於遠洋漁業和國際商船的船員而言,海盜不僅是真實存在的威脅,更可能隨時令其陷入勒索、綁架甚至喪命的海上風險。尤其我國擁有上千台遠洋漁船,更有兩間全球前十大的海運公司,對於海盜的防範是我國政府應該積極面對的議題。

航港局亦於今(109)年11月公布「全球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危險海域」,劃出包括東南亞地區、非洲與紅海地區、美洲地區等區域共17個海域,為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的高風險海域。而期盼透過此次修法,能夠更加保障船員的權益,避免使其於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將自身暴露於遭受海盜攻擊的風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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