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2小時內尋獲自殺男 成功阻止憾事發生

記者 羅子晴/頭份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0年2月23日16點44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渠張姓友人駕駛自小客車外出將車停在頭份市德義路上意圖在車上自殺,請求警方協尋,頭份派出所立即派員至現場了解,到達現場後未發現該車,馬上通報轄內線上巡邏警網全面協尋,並調閱沿線監視器搜尋張男最後行蹤,發現該車最後位置係在德義路、信一街口,副分局長張進基立即率所長林煥然、警員張冠偉等人趕赴現場於周遭同步搜尋,於18時15分在華美街發現張姓男子躺在自小客車駕駛座上,疑似昏迷睡著,警方立即拍打車窗,發現車門未上鎖,便打開車門叫醒駕駛,張男意識清醒、精神狀況不佳,無生命危險,經檢視副駕駛座上有美工刀,後座有連接排氣管之水管,顯有自殺意圖,立即婉言相勸並將張男帶回派出所暫時安置,於19點通知其家人到所將張男帶回。


經查33歲張姓男子因工作不順遂,心情不佳於110年2月23日下午駕車外出欲在車內自殺,家人得知後立即向警方求援,員警趕到時車內有美工刀及連接排氣水管等自殺工具,十分危急,所幸警方及時趕到,成功挽救其性命。張男家人非常感謝頭份警方積極救援其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張姓男子意圖在車內自殺,所幸員警積極協尋,順利找到張男,成功阻止一場悲劇發生,員警積極協尋執行勤務落實,優秀表現足為同仁表率。藉此呼籲民眾應珍惜生命,多多關心身旁親友,如發現有異狀立即求援,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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