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無罩街頭互毆 吉安警依法嚴辦

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7月14日上午7時許,在吉安鄉南山一街附近發生一起傷害案件,經查簡姓與陳姓男子因有共同友人而相互認識,14日凌晨二人因細故先在電話中發生口角,並相約談判衍生互毆,造成簡男頭部撕裂傷送醫,經救治並無大礙,轄區吉安警分局獲報後迅速到場,將年約26歲的陳男逮捕帶回詢問。

警方表示,年約24歲的簡姓男子與年約26歲的陳姓男子因一言不合相約談判,14日上午7時許,二人約在吉安鄉南山一街附近碰面,隨即在街頭追逐互毆,雙方皆有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後先將頭部撕裂傷的簡男送醫,同時將陳男帶回詢問。員警同時在案發現場查扣無照魚槍、小刀、鐵製手電筒各一把,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由於二人於室外均未依規定戴上口罩,明顯違反全國三級警戒防疫措施,警方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函報花蓮縣衛生局裁罰。

吉安警分局表示,警察機關維護治安、交通的天職責無旁貸,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數度延長,現值國家關鍵時刻,警察機關全力動員投入防疫任務,但絕不因此降低打擊犯罪的量能,任何違法行為皆以嚴查嚴辦的態度來面對,呼籲民眾切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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