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9線181K普重機酒駕與自行車交通事故

記者 王凱軍/新城報導

110年12月29日23時50分許,臺9線181公里南下車道,郭姓民眾(男、30歲)騎乘普重機車沿臺9線南下,行經上述地點時不慎與前方同向騎乘腳踏車之郭姓女子(女、55歲)發生擦撞事故,造成郭男頭部受傷,送國軍花蓮總醫院治療後轉慈濟醫院救治,經醫院抽血檢驗郭男酒精反應,郭女則是手腳擦傷意識清醒送慈濟醫院治療酒測值0 MG/L,至於肇事責任尚待警方調查釐清中。
新城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 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請民眾酒後勿駕車,飲酒返家也請善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等,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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