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所警員曾家威及李春興,於111年1月26日20-22時許擔服站區守望勤務,接獲值班通報有民眾路倒在第三月台,警方立即到場,發現該男子躺在月台上,警方上前呼叫該男子,男子才從睡夢中驚醒。
經查該男子性鍾,54年次,該男子表示與朋友喝完酒後打算要搭火車回瑞穗,但疑似不勝酒力在月台上睡著,且忘記回家的車票放在何處,故曾員及李員立即幫鍾民查詢最近車班,並協助鍾民至三樓購買車票,因擔心鍾民酒未醒,可能會發生危險,警方因此陪同鍾民等候列車,期間鍾民也向警方頻頻表示感謝,若不是警方的協助,他可能搭不到末班車回家,警方也向鍾民提醒,搭車後要記得設鬧鐘,以免睡過頭,並陪同鍾民上列車確保鍾民安全。
花蓮所警員曾家威及李春興於勤務中遇有民眾需協助之情況,能主動積極,處置得宜,勤務落實,為民服務熱忱,有效提升鐵警形象,殊值嘉許。

目前為111年度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民眾若於遇有緊急情況,或需要協助之情形,可通知列車長或是台鐵服務人員及鐵路警察協助,花蓮分駐所24小時與您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