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警員潘韋傑、周孟秀於(5)月04日16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松光街前時見一名外籍男子(80年次)騎乘重機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予以攔查,發現段姓男子酒後駕車,且為逃逸外勞,經於現場對渠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20mg/L,依法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後,轉由移民署安置遣返。
段姓男子剛開始面對盤查詢問時,一度刻意藉酒裝傻,言語不通,不願承認其就是逃逸外勞,甚至謊稱警方在其車廂找到的過期居留證是朋友的不是他的。然員警亦非省油的燈,拿出手機開啟翻譯軟體,請其撥打朋友電話,員警再向其朋友查證確認身份,當場將段男逮捕轉送移民署安置遣返。
經了解段男2018年來台,在臺中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當生產線人員,原應於2021年04月12日出境,但工作時因為無法加班、薪水太少而逃跑,被公司通報逃逸外勞。逃逸期間曾到過屏東、高雄等地找同鄉寄居,安然躲藏至今,原以為可以一直暗藏在台灣非法打工賺錢,沒想到最後竟因酒駕違規被攔檢查獲。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是全球共識,不分本、外國籍或有無肇事,只要酒後駕車就是違法行為,除罰鍰或罰金大傷荷包外,如涉及刑責更須入監服刑,也會影響現有工作。呼籲雇主、移工應共同正視酒後騎車的後果,千萬不可誤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