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不收法院信成通緝犯 宿醉路倒左營警關心剛好逮捕歸案

記者 王凱軍/左營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警員王孚泰於111年6月17日7時20分許,巡經左營區蓮潭路上時,發現有一名男子精神不佳,坐在蓮池潭的人行道旁,王員見狀立即上前關心。
此名男子姓吳(55歲),表示昨晚與朋友聚餐宿醉造成頭暈,先坐在路旁休息到早上,不需要去醫院,王員進一步查詢吳男身分,孰知竟意外查獲是一名竊盜通緝犯。
經查此名男子為一名55歲的吳姓男子(詐欺、侵占遺失物等前科),於111年5月30日因竊盜案(去年12月於左營區偷取捷安特自行車遭左營分局四海所查獲)遭橋頭地檢署通緝;此男子稱自己就住在蓮潭路上的巷弄內,自己一個人獨居,因為廣告傳單太多,故也鮮少注意信箱有無重要信件,經警方上前關心自己身體狀況,進一步查證自己身分後,才知道自己已遭通緝,全案警方依法解送至橋頭地檢署歸案。
警方呼籲民眾如有司法案件收到傳票時,務並依指定庭期出庭,或「檢附具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先行向地檢署或法院請假,如有疑義得以電話聯繫承辦股;若要變更或指定送達地址,應即時向地檢署或法院陳報、以免遭到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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