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6月11日發生之花蓮縣警察局新建辦公大樓電纜線竊案,警方3日內緝獲黃嫌及陳嫌2名竊嫌,並起出電纜線2綑並移送花蓮地檢署聲請羈押,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各以新臺幣貳萬元及壹萬伍仟元交保。
惟2嫌說詞反覆,無法明確指出贓物銷往何處,經花蓮分局持續追查去向,鎖定同為工人鄭嫌(46年次)收受贓物可能性最高,鄭嫌見警方積極行動,深知無法逃過查緝,於6月19日到案說明並主動交付電線約6綑 (2綑全新、4綑已剝皮),後續將鄭嫌依刑法收受贓物罪併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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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6月11日發生之花蓮縣警察局新建辦公大樓電纜線竊案,警方3日內緝獲黃嫌及陳嫌2名竊嫌,並起出電纜線2綑並移送花蓮地檢署聲請羈押,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各以新臺幣貳萬元及壹萬伍仟元交保。
惟2嫌說詞反覆,無法明確指出贓物銷往何處,經花蓮分局持續追查去向,鎖定同為工人鄭嫌(46年次)收受贓物可能性最高,鄭嫌見警方積極行動,深知無法逃過查緝,於6月19日到案說明並主動交付電線約6綑 (2綑全新、4綑已剝皮),後續將鄭嫌依刑法收受贓物罪併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