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於台11線富岡段毀損路邊車輛 東警逮捕送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富岡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富岡派出所於111年7月20日6時許接獲報案,有人在台11線富山段毀損車輛,員警立即前往現場,經查訪及調閱監視器,並由民眾指認,即時逮捕李姓嫌疑人(男、30歲),經統計李嫌沿途共破壞10部汽車車窗玻璃,並立即通知相關車主。
此案經調查李姓嫌疑人有精神不穩定的情況,因為曾經在此路段發生過車禍致心生怨恨,憤而作出破壞的行為,李男另涉嫌連續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全案已於7月22日經臺東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臺東警分局已加強案發周邊巡邏及安全維護,並呼籲民眾,假期出遊有長時間停車需求,請於停車格或停車場停放,以免影響用路人安全,臺東分局對於違法行為會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