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警急迴轉行跡可疑 無帽男苦吞拒測單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范文開、警員葉遠長,於111年8月15日19時許在高雄市小港區立群路上執行巡邏勤務,發現40餘歲林姓男子未戴安全帽見警立即迴轉離去,警方主動攔查,經施以酒精感知器發現有酒精反應,然經要求接受酒測,林男當場直接表達拒測,最後依規定告知拒測之權利後,開立拒測單、移置代保管重機車,林男拒絕酒測則處以新台幣十八萬元罰款、吊銷駕駛執照及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警方攔查過程中,林男係甫外出欲前往超商就被警方查獲,當時林男表示因為未戴安全帽故迴轉離去,是表達對警方「尊重」,但酒駕事實無從抵賴,現因酒駕需面臨扣車罰款,林男只能無言以對。

小港警分局表示,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民眾如有飲酒,即使經過一段時間休息,體內酒精仍可能尚未代謝完畢,切勿騎(使)用動力交通工具,以免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若拒測除移置代保管車輛外,另處以新台幣十八萬元罰款、吊銷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請民眾確實遵守法令,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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