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臺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昨(2)日2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臺東市復興路有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了解,係陳姓民眾(男、34歲)駕駛大貨車,沿復興路往中華路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因不明原因撞上店家遮雨棚、鐵捲門及放置在路旁的餐車,因當時店家未營業,現場無人受傷,陳男經警方當場進行酒測,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臺東警分局交通小隊深入調查中。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得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之罰鍰」。此案如經調查後有上述情形,分局將會依法舉發。
臺東警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朋友,不論開車或騎車上路,應遵守交通規則,並注意前方路況及行車安全,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