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鳳林報導

中秋節將至,為貫徹警政署中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實施計畫,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陋習,鳳林分局除要同仁恪遵不收(送)禮、不邀(赴)宴、不請託關說等公務員廉政規範,謹守分際別踩紅線。同時也呼籲民眾,洽辦公務,不必送也不能送紅包,杜絕賄賂、翻轉紅包文化,由公部門率先做起,除端正警察風紀,也提升人民保母廉潔形象。

鳳林警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表示,立法院100年6月7日通過增訂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行政院也在101年9月7日新函頒「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修正過去「收錢有罪,送錢沒事」觀念,呼籲如發現民眾行賄或警察涉嫌收受賄賂、不正利益、接受不當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違失情事,可向鳳林警分局反映檢舉(電話:第二組03-876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