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所副所長黃正哲、警員鄭姵蓁、宋韋辰、張捷棋於111年9月7日00時許在平和東路、平和南路口執行防制酒駕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闖紅燈,警方予以攔停,發現渠身上散發酒味,當場執行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高達0.75mg/l以上,已觸犯不能安全駕駛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偵辦。
警方在查緝過程中,楊男全然近乎茫然,不僅站不穩腳步,且做出「神預測」向警方稱要打電話告知友人渠將要酒駕超標被逮捕,令警方頻直搖頭,全案詢後將楊男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