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保管車鑰匙 民眾違停被開罰仍感激警方細心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燕巢報導

111年10月05日17時45分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深水所所長吳美智及警員朱玉衡接獲報案於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橫山路90-1號前違規停車,在逕行舉發製單時,發現其中一台違規機車鑰匙未拔;員警因一時聯繫不上車主,便留下派出所聯繫方式並將鑰匙取下代為保管後離開。
過沒多久,呂姓男子(85年次)看見警方的字條後,隨即聯繫員警返回現場,將鑰匙交還呂男。警方也當場告知此處為公車站旁10公尺內不得停車,需製單告發;而呂男遭警方開單舉發,非但不惱怒,反而對員警能細心察覺其鑰匙留在車上,且代為保管以避免機車遭竊一事,深表感謝。
岡山警分局呼籲,上下車時應注意隨身物品攜帶,停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財物損失及交通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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