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111年10月11日07時23分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接獲通報,在梓官區大舍東路有一名行人與一名騎乘普重機陳姓男子(64年次)發生擦撞,需要警方到場處理。
梓官所員警張秀滿處理事故時,一名康姓婦人(64年次)騎乘機車前來向陳男交談,引起員警注意便上前關心;康婦向警方表示,約10分鐘前騎車前往市場買菜,路過事故現場時發現另一方受傷的行人是熟人,便將機車停放在事故現場上前關心,並陪伴傷者上救護車後才離開;但康婦到市場後,卻發現原先放在機車前置物箱內的皮夾不見了!回想起稍早在現場時,此名陳姓男子曾坐在自己的機車上,便返回現場質問陳男。
只見陳姓男子不僅主動掀開身上的衣服、掏出衣褲口袋等動作,甚至假裝好心地跟康婦表示可能是騎車過程不小心掉了,並分享自己錢包也有不見過的經驗,種種言行明顯為企圖掩飾自己的犯行;惟張員見陳男的行為可疑,遂於處理交通事故後,檢視自己當時騎乘的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幸好在行車紀錄器的角落錄下陳嫌完整的犯案過程。
員警隨即前往陳男住處,陳男見狀便主動坦承犯行,表示當時將皮夾藏在背後的衣服內,還不解地詢問員警「現場不是沒有監視器嗎?」殊不知自己的犯行已全部收錄進警方新配發的巡邏機車行車紀錄器裡。
岡山警分局在此呼籲,民眾如攜帶錢包、貴重財物外出時,應隨身攜帶,切勿離開視線範圍,尤其在人群眾多的地方,更要留意自己身上的財物,以避免遭宵小行竊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