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岡山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於10月13日晚間9時許,獲報前往岡山區柳橋西路處理交通事故;當員警抵達現場時,發現有一名男子站在騎樓下遮遮掩掩,形跡相當可疑。
在員警登錄雙方當事人資料時,其中一方的女子表示騎車的是男友(王姓男子、79年次),便呼喊在騎樓下的男友過來說明;當員警查詢王男身分證號時,赫然發現王男為橋頭地檢署,於111年9月中旬發布的毒品通緝犯,當場將其逮捕歸案!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王男自知目前遭通緝,又害怕逃離現場變成肇事逃逸,便打電話叫女友前來協助處理,試圖跟對方溝通現場和解,自己則躲在路旁的騎樓下;殊不知,原以為女友已經跟員警及另一方當事人談妥後才叫王男過去,怎會料到員警早就注意躲在騎樓下的王男,還是躲不過遭逮的命運!
岡山警分局呼籲,民眾如涉司法案件,務必於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傳票文書後,按指定日期、時間到案說明,切勿置之不理,以免損害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