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於111年10月15日22時許,巡邏途經梓官區和平路段,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見到員警後,立即跳車往一旁逃竄;員警見狀隨即出聲喝止,並上前攔查。
經了解,此名范姓男子(76年次)為合法來台居留之越南籍移工,當場向員警表示並非逃逸移工也沒有酒駕,而是因為無照駕駛才逃跑,規避盤查;但員警見其面有酒容,經以酒精檢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范男才坦承於一個多小時前有喝一杯啤酒,並不斷強調只有喝一點點。
經員警對范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18毫克,超過標準值,即告知其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機車,范男聽聞後直說不好意思,並作勢下跪,員警見狀便予以制止,再三告誡勿酒後駕車。
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