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竟是媽寶 求救母親決定拒測仍遭重罰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日前111年11月14日23時許巡邏行經梓官區公館路段,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車搖晃,便尾隨至岡山區寶米路將其攔查。
據了解,此名駕駛爲黃姓男子(42歲)被員警攔下後,散發濃厚酒味;當員警詢問是否飲酒時,黃男急忙否認,僅說是喝了朋友給的飲料。
在員警要對黃男施予酒測時,黃男便不停地打電話予其母親,約莫半小時後,黃男向員警表示:「我打給我媽,最後一次,看她怎麼做決定,這樣好不好」便遭員警怒斥:「你自己作主就好,你是成年人了!」
在一陣媽寶輸出後,最終黃男聽從母親建議,決定拒絕接受酒測;員警當場告知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後,對其酒駕拒測、無照駕駛等違規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其駕駛之自小客車。
經查黃男於109年間曾酒駕涉嫌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此次為了逃避牢獄之災而選擇拒絕酒測,但依據現行規定,酒駕拒測者處新臺幣18萬元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此汽機車、吊銷其駕照(三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僥倖的心態仍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
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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