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苦人」代謝差 酒駕累犯遭梓官警查獲法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日前111年11月27日21時22分許巡邏途經梓官區大舍南路,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隨即上前攔查;經查此名黃姓男子(66年次)向警方表示 欲尋找友人,剛離家約100公尺便被攔查。
員警見其面有酒容,經以酒精檢知器二度測試均有酒精反應,黃男起初表示未飲酒,經員警追問才坦承於當日下午一點多有喝2罐啤酒,經實施酒精呼氣檢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18毫克,超過標準值,即告知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須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其機車,黃男才表示自己肝不好且已罹患肝硬化。
經警方調查發現,黃男先前於108年間酒駕涉嫌公共危險罪遭緩起訴,此次雖僅飲用少量啤酒且經長時間休息,惟因肝臟出現問題,酒精無法順利代謝,二度酒駕仍符合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累犯」要件,將加重處罰;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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