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於111年12月1日4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在高雄市小港區沿海四路與山邊路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經員警到場了解,由葉姓駕駛(男、46年次)駕駛聯結車行經此處,自稱車速約40-50公里,綠燈左轉時,可能係貨櫃物品放置重量不平均造成車輛無法完全轉彎,翻覆後波及電線桿、好品味檳榔攤(無人在內、沿海四路41-8號)之鐵皮屋,無其他民眾受傷。肇事原因仍須由小港警分局交通大隊做進一步判定。
經查葉姓駕駛額頭輕微受傷,酒測值為0。
小港警分局已通報台電人員到場修復電線桿外,聯結車的拖吊車即將到場吊離肇事車輛。尚未佔用車道,並派員在場執行交通疏導、管制。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行車除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安全距離,並應遵照速限、號誌、標誌、標線之指示,隨時提高警覺性,另對於物品置放應平均,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