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鄉公所員工酒駕肇逃15日才函送 被爆關說及影響選情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臺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大武派出所於111年11月17日17時56分獲報臺東縣大武鄉民族街10號前有路邊停放車輛遭擦撞之交通事故,員警立即前往處理途中行經大武鄉民族街29號(大武鄉旅遊服務中心停車場)前發現疑似有肇事車輛,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張民面有酒容獨坐駕駛座上,經徵其同意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於同日18時34分許,測得呼氣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1.07MG/L,立即依法偵辦,同時針對A3肇逃部分依法掣單舉發,惟承辦人因新冠染疫確診隔離致未能即時移送臺灣臺東地檢署偵辦。

臺東縣警察局已深入調查,相關人員疏失將依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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