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日前111年12月04日17時27分行經梓官區大宅街與進學路口時,見前方李姓男子(60年次)騎乘機車紅燈右轉,隨即上前攔查告發,見其面有酒容,以酒精檢知器測試確實顯示酒精反應,李男仍堅稱剛睡醒並未飲酒,認為有酒精反應為檳榔所致,惟警方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檢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30毫克,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經警方調查,李男事後方坦承於午睡前(約中午12時許)有喝1罐啤酒,長達五小時之休憩認為已退酒完畢便騎車出門,因此對檢測出來之數值以示驚呼,當警進一步詢問其肝功能健康狀況,李男才表示曾因罹患肝硬化住院兩年,故雖僅飲用少量啤酒且經長時間休息,惟因肝臟問題,酒精無法順利代謝。
警方另查李男於106年間亦有酒駕涉嫌公共危險罪紀錄,符合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累犯」之要件,將加重處罰,全案於詢問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