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冬令季節氣候轉涼,加上國內疫情趨緩旅遊人潮增加,親友間餐敘難免飲酒助興,容易衍生酒後駕車行為,為防制酒駕肇事,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員警前往轄區餐廳、小吃店等營業場所,呼籲民眾善用酒後代駕服務,期望防制酒駕成為全民運動,攜手創建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警方表示,近日溫度明顯下降,冬令進補是酒駕高峰期,大家千萬不要輕忽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威脅,為推廣酒後代駕,花蓮縣政府盤點6家可提供服務的計程車業者,分別為「陽光、中信、國聲、統一、尚鴻、大連」等,民眾可多加利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則部分,自今年3月31日開始施行,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2次以上等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由600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至1萬5,000元。
車主如將車輛借于他人酒駕,將吊扣車牌2年,酒駕肇事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一律沒入車輛,另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沒入車輛規定,修正條文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得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罰2分之1,因酒駕吊銷駕照後,再重新考領駕照者,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始發給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吉安警分局表示,近年來,透過媒體可以看見許多酒駕肇事致人死傷的悲痛案例,毀掉一個又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引起國人高度的關注及撻伐,因此,杜絕酒後駕車儼然已形成為社會風氣,未來,將持續結合協勤民力,運用各種民間座談會廣泛宣導,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