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官區大舍東路男子酒駕自撞交通事故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日前111年12月19日2時25分許接獲通報,在梓官區大舍東路上有交通事故發生,需派員到場處置。
經梓官所及岡山交通分隊員警到場了解,此件交通事故係由吳姓男子(7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大舍東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自撞路旁電線桿,造成現場棚架、停放車輛、花盆等物損壞;吳男也多處挫傷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
經員警至醫院對吳男施予酒測後,測得酒測值為0.59mg/L,研判為酒後駕車釀禍;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岡山警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取締酒後駕車,堅決「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呼籲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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