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釀行車糾紛 駕駛拒測花市警依法告發裁罰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1年12月19日晚間9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中山派出所接獲報案,在花蓮市林森路與國風街口1名汽車駕駛由國風街左轉林森路時,與1名機車駕駛由鎮國街直行國風街時險些發生擦撞,雙方遂於路口旁發生行車口角糾紛,警方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向雙方駕駛勸導時,發現汽車駕駛全身散發濃厚酒氣,警方遂要求汽車駕駛實施酒精測試,惟此汽車駕駛向警方表示拒絕酒測,警方依法告知相關拒絕酒測法律效果及權利後,此名汽車駕駛仍執意表明拒絕酒精測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拒絕酒測向此名汽車駕駛告發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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