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騎鐵馬恐罰更多 小港警依法開罰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警員陳坤彥、王奕中,於1月8日17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小港區學府路與大鵬路口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自行車搖晃不穩,員警擔心此男子發生意外,將其攔停後卻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遂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達0.69mg/L,遂依規定掣單告發。
經警方了解,此54歲楊姓男子搭上自行車運動風,於傍晚時段,想說騎自行車外出吹風,一時興起購買2瓶啤酒飲用,卻不勝酒力,邊騎腳踏車邊搖晃引員警注意,卻因酒駕違規而被警方開單告發,楊男只能無言以對。
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避免造成生命危害或發生交通事故。酒後騎乘無機械動力之腳踏自行車,雖不構成刑法刑責,但仍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為避免荷包失血及保障自身安全,建議民眾酒後還是不要騎乘腳踏自行車出門,以免害人害己。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