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今年的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為了讓大家瞭解警方的廉政作為,特別由督察組長徐採圓、巡官劉哲維帶著派出所員警主動走入社區,利用集會時刻向鄉親宣導廉政倫理有三不:不請託關說、不贈受財物、不邀宴應酬等廉能規範。
警方表示,警察人員平日在轄區執行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等工作,依法應肩負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等任務,身為人民公僕必須竭盡應有的職責,民眾不必在各個節慶中特別表示感謝之意。
警察是執法者也是社會福利工作者,對於推動檢肅貪瀆不法、提升行政效率改善服務態度、建立優質公部門形象等目標,同樣也是全體警察同仁應有的認知,廉能宣導是為了展現革除陋規積習的決心,讓民眾建立洽辦公務不必送、不能送,公務員不能貪、不會貪的正確觀念。

吉安警分局表示,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自1月1日22時起至1月30日24時止實施,在為期30日的專案勤務中,全國警察機關透過優勢警力提高執法強度,努力達成交通順暢、治安無死角、服務不打烊的任務目標,全面為大家營造平安快樂的農曆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