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9線上豬隻不慎掉落車道旁 玉警東里所協助找回飼主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東里報導

日前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東里派出所副所長邱金雄、警員鄭鋆翔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臺9線286.7公里國光加油站前有肉豬掉落於道路上,下巴疑似有傷口,由於豬隻體積龐大,加上往來車流頻繁,擔心豬隻造成車輛撞擊而影響交通通行,遂請求員警協助;抵達現場後發現所幸豬隻未滯留於車道當中,反而待在路旁,員警到場後引導豬隻至空地安全處,而豬隻似乎聽得懂人話便乖乖配合,隨後2員在現場執行交通疏導,以利後續的為民服務工作。
副所長邱金雄先聯絡派出所的值班員警,請求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經調閱後發現載運豬隻的貨車由南往北行駛;由於副所長數月前曾待在轄內的三民派出所服務,對於當地的轄區狀況特色瞭若指掌,副所長研判三民里有多處的牲畜養殖廠,隨後拿起手機撥通電話給予飼主詢問,沒想到適當其時,接起電話的蘇姓飼主恰巧就是駕駛且正著急地向副所長求救,我的2隻豬降落在臺9線,我正在長富大橋入口處這裡,能不能請副所長協助!
於是2員與司機配合,鄭員負責交通管制,副所長則協助飼主引導迷途的肉豬坐上貨車,經查載運豬隻的貨車從臺東一路要運行至玉里鎮三民養殖場,運送過程前有檢查柵欄有無拴緊,可能駕駛過程中車輛有煞車的情形,又加上拴緊處較低,肉豬的身體有去碰撞到才會造成肉豬摔落至地面;在順利協助2隻豬都上貨車時,飼主非常感謝警方協助,讓2頭單價破萬元的豬隻能回到養殖場。副所長提醒飼主應將護欄加高以防止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嚴重者將可能導致後方車輛視線受阻因而衍生追碰撞事故,要非常留意。

玉里警分局長温基興表示,針對裝載貨物散落,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如果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以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要是不慎釀成傷亡事故,駕駛人恐怕還得負擔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裝載貨物駕駛途中一定要特別留意,避免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Twitter picture

您的留言將使用 Twitter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