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11線95.1K長濱鄉路段自小客車追撞大貨車交通事故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長濱報導

2月14日下午1時50分許,陳姓男子(71歲)駕駛自小客車北向南行駛於長濱鄉臺11線直線路段,於臺11線與臺30線岔路口(95.1K)北側自後方追撞前方林姓男子駕駛之大貨車,造成自小客車車頭嚴重受損。陳男身體多處挫傷經警消協助脫困,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雙方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均為0,詳細事故經過與肇因由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刻正調查釐清當中。

成功警分局表示,以往事故案例中,路口號誌從綠燈變換黃燈接續變換紅燈時,後方車輛未能注意前車已減速剎車或靜止停等,仍保持原先速度進而導致追撞,是常見的肇事原因之一。後車駕駛因長途行車疲勞注意力不集中,還是接聽電話、看手機分心,都可能造成其自身未能注意前車動態與保持安全距離;另前車是否有在接近路口前縱然變換車道導致後車反應不及,也是過往案例常見的可能因素。成功警分局也在此呼籲提醒,用路人行車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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