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與新豐街口公車交通違規 小港警依法舉發 2023-02-17 Bag 警政司法 發表留言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有關社群po網,於2月15日17時15分許,高雄市公車車號163-FT在漢民路與新豐街口,於變換紅燈後仍闖越紅燈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將依法舉發。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行車請遵守交通規則及秩序,切勿有不合乎規定之駕駛或騎乘,除了可以保障自身安全,也不會波及到他人,以避免發生事故。 分享此文: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更多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