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遭通緝 情侶檔隔日遭赤崁警查獲一同歸案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赤崁報導

     高雄市梓官區一名蔡姓男子(81年次)與康姓女子(78年次)2人為情侶關係;在今年情人節為橋頭地檢發布通緝在案,隔日就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赤崁所員警先後查獲,一同歸案。
經查蔡男與康女皆因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判刑確定,但卻未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執行;於112年2月14日情人節當日遭橋頭地檢發布通緝。岡山警分局赤崁派出所員警獲知2人行蹤後前往查緝;先於2月15日12時30分在2人同居處查緝正值睡夢中的康女到案後,又於同日22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梓官區中正路上攔查到蔡男,眼見躲不過只好乖乖落網!
岡山警分局提醒,民眾如果涉及案件需要開庭,請務必填寫住居處的地址,以免無法收到司法文書,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警方也會針對轄區治安要點加強巡守及盤查人車,以維護地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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