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台東報導

臺東縣省道台11線卑南鄉富山段,於112年2月16日下午發生小客車與對向遊覽大客車擦撞意外,造成小客車楊姓駕駛受困車內為警消救出後送醫救護交通事故案件,肇事原因經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調查,初步研判係車輛駕駛人於設有雙黃線禁止超車標線處任意超車所致。
有鑑於違規雙黃線超車發生事故意外常導致嚴重傷亡,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為了防制此類肇事,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於重要路段加強交通稽查勤務,同時主動走入社區宣導車輛駕駛人用路安全。警方表示超車意外的發生,主要來自駕駛人不當的標誌標線觀念,以及對超車路線和時機,作出錯誤的判斷。會劃設雙黃實線禁止超車的路段,多有路幅、視野狹窄,或是鄰近路口、社區等避險考量,駕駛人不應該看到對向無車就貿然超車,導致事故的發生。
臺東警分局轄內台11線省道,是臺東市與卑南鄉兩地前往成功鎮地區聯外道路,屬南北交通要衝,亦是許多遊覽車、曳引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行駛的必經路線,為防制小客車、大型車輛違規超車衍生意外事故,警方持續在重點路段加強攔檢稽查,除持續取締車輛駕駛人違規闖紅燈、不當超車、超速、危險駕車及酒駕等重大違規,並加強交通執法及取締重大違規。


臺東警分局長陳蔚文提醒用路人表示:為防制交通事故,請用路駕駛人使用道路一定要依照交通安全規則使用路權與規定安全駕車,以確保自身權益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