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情鬱卒酒醒未退酒 遭梓官警查獲依法開罰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梓官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於2月15日晚間23時許巡邏時,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隨即將其攔下。

員警見駕駛陳姓男子(93年次)面有酒容,經以酒精檢知器測試確有酒精反應,惟陳男一度以為是因為嘴巴破掉有以優碘擦拭傷口才導致(但市售的優碘並不含酒精成分);經員警對其施測,酒測值竟達每公升0.20毫克,已超過標準值。

經員警再三詢問,陳男這才想起於當日早上6時許因為心情不好,一口氣飲用5瓶兌水過的威士忌,並向員警表示一覺醒來,已經沒有酒味,不料經過長達17小時仍無法完全代謝,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機車。

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另提醒民眾酒精需長時間代謝,飲酒應適度並充分休息,避免不慎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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