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2月25日清晨4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國聯五路時,發現1輛汽車停等紅燈之際,副駕駛座車門無故突然開啟,遂趨前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汽車駕駛身上酒氣濃厚, 遂依標準程序對駕駛實施酒測,經檢測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另同車乘客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予以裁罰,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警方對於酒後駕車行為,將持續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