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於112年3月2日22時58分許接獲報案,在小港區山明路與水秀路附近有人滋事。
案經小港警分局集結快打警力迅速到達處置,傷者因無明顯外傷,送醫診治後,隨即帶返所協助警方釐清案情。
小港警分局隨即於二小時內將涉案蔡姓犯嫌等8人全數執行到案,經了解係楊姓被害人與蔡姓犯嫌,因車禍賠償金無法和解,故而引發糾紛,動手毆打被害人。
警方呼籲民眾與他人發生糾紛時,務必冷靜處理,尋求法律協助,切勿施以私刑暴力行為,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