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2年3月4日12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路派出所警員江晚誠、陳妍茜,獲報前往小港區宏平路與山明路口處理車禍事故,經警方到場,以警用電腦查詢後發現,肇事之綠色自小客車竟為雲林縣斗六市剛通報失竊之車輛。
據警方了解,羅姓犯嫌(男、92年次)受黃姓犯嫌(男、94年次)提議,一同駕車至台南出遊,遂以電話教唆羅嫌於路上隨機偷車,羅嫌前往黃嫌住處途中,行經雲林縣斗六市長安北路口,發現一自小客車鑰匙未拔取,見四下無人便下手行竊將車開走。
羅嫌行竊後,載黃嫌一路自雲林縣南下,行經小港區宏平路與山明路口時,因未注意前方車況而發生事故,現場無人受傷,案經警方以警用電腦查詢肇事汽車時,當場查獲為失竊車輛,此案詢後依刑法竊盜罪嫌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及少年法院審理。

小港警分局長謝承甫呼籲,民眾停放車輛後,應再次確認鑰匙有無拔取,並於車輛裝設防盜裝置,避免歹徒趁機行竊,造成財物損失。警方將持續積極查緝犯罪,以維護市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