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鳳林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致力於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由分局長多次召集分局業務單位及外勤各分駐(派出)所幹部,從道路工程改善、交通宣導、交通執法、提升見警率等各種可能降低交通事故之層面進行研析,設計因應平、假日及連續假期的交通疏導應變腹案,不僅要讓交通事故比例降低,更要讓每個用路人都能夠享受到安全、平穩且不壅塞的交通環境。
鳳林警分局除了安排專人前往轄內各級學校進行校園交通安全宣導外,另由各分駐(派出)所派員持續前往轄區人潮聚集場所,如活動中心、文化健康站、火車站、公車站、便利商店及大賣場等處所,走入人群與民眾面對面的解說交通安全須知,尤其行經無號誌路口,地上繪製有「停、讓」標線時,請民眾務必記得要減速慢行,見到「停」字時,先停後行;見到「讓」字時,禮讓他車先行,才可以提升通過路口的安全性。


鳳林警分局表示,民眾在通行無號誌路口時,易因忽略放慢速度,而在該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故提醒民眾,行經交叉路口,無論該路口是否有燈光號誌,均應減速慢行,方能提升用路安全,並呼籲民眾,當有行人穿越斑馬線時,一定要保持距離停等,優先禮讓路人通行,只要人人都尊重行人通行權,可以讓路口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