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3月7日深夜11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中正派出所接獲報案,在花蓮市中華路上某酒吧有民眾糾紛,警方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為1對情侶疑似感情因素發生糾紛,過程中雙方發生拉扯,男子遭女子打傷,男子情緒激動破壞酒吧店家大門。警方到場時女子已離開現場,男子見警方後情緒便趨緩並表示不願向女子提出傷害告訴,店家也與男子達成和解不願提出毀損告訴,警方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並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款予以裁處。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理性適量,切勿因酒後情緒失控造成社會安全的危害,警方將針對酒後滋事份子嚴查明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