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警偕同交通隊至紅葉國小宣導交安 加強行人防禦觀念向下紮根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紅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偕同交通隊於今(13)日上午11時許前往萬榮鄉紅葉國小進行交通安全宣導,由鳳林警分局第四組警員趙路高向學生們講解交通規則、道路標誌和標線的含義,提醒學生們遵守交通規則,穿戴安全帽、護目鏡和其他必要的安全裝備等等,並由學校蘇老師帶領一到六年級學童一同參與交通安全宣導課程。
課程中向學生們講解今(112)年度第一季道安宣導主題: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車輛須完全停止狀態),確認無人車再通過。另針對小朋友較常見的交通問題解說,為小朋友說明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或天橋,嚴禁任意穿越馬路、行走在道路上應面向來車才安全、夜間應著鮮豔或反光服飾、騎乘自行車需配戴安全帽並禁止在快車道及騎樓下行駛、大型車轉彎時要注意內輪差與視線死角,站在人行道上才安全。

鳳林警分局表示,為讓學生們體驗如何遵守交通規則和注意交通安全,期能夠提高學生對於交通安全的認知和意識,並且促進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行為習慣,透過常態性宣導,潛移默化小朋友,進而影響每一個家庭成員,強化交通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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