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檔聯手竊取香油錢 吉安警循線偵破依法送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南華報導

家住在壽豐鄉的楊姓兄弟,今年2月27日起趁著深夜四下無人,4度前往吉安鄉干城土地公廟行竊,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南華派出所3月12日獲報後,啟動鷹眼小組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在3月15日上午循線偵破,全案依刑法竊盜罪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楊姓兄弟檔2人食髓知味,連續前往干城村土地公廟行竊,每次動手前,哥哥都先以帽子遮住廟內監視器鏡頭,再以鐵絲黏上雙面膠竊取功德箱內的現金,24歲的弟弟則在外把風,但每一次哥哥的面貌仍被監視器清楚拍下,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南華派出所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很快就鎖定兄弟2人涉有重嫌,其中25歲的哥哥,還是新竹地方檢察署發布的詐欺通緝犯(111年12月14日發布),因此警方兵分多路,前往竊嫌的住處及落腳處查緝,2人自知事跡敗露已無處可去,在3月15日上午自行至南華所投案。

經查2人共得手贓款新臺幣7千餘元,全都花費在吃喝玩樂上,依刑法竊盜罪移送偵辦,並將詐欺通緝犯遞解回新竹地檢署歸案,吉安警分局呼籲,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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