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報紙不慎散落路中 花市警迅速清除避免發生意外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警員陳威至、呂芝蘋於日前巡邏勤務中,巡經花蓮市中山路一段附近時,發現廢棄報紙散落於車道上,且此處車水馬龍,飄散的報紙險些造成機車騎士發生意外。

員警遂立即停車,並由1人指揮交通,另1人徒步至路中撿拾散落報紙,而休假中的自強派出所所長林廷諾恰巧經過此處,也立即協助同仁排除狀況,路面清除乾淨後交通始恢復順暢,所幸未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花蓮警分局呼籲:車輛裝載貨物若有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等情形,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8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請用路人務必遵守規定,避免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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